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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皇宫:从升级化骨绵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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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七章 大魔王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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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野狗养大的孩子,本来一身兽性,几乎和野兽无异。

这些年在梁进的调教之下,她如今身上兽性已经几乎消失,甚至也已经学会了说话。

只是她平时并不喜欢说话,只有在梁进面前的时候才说得格外的多。

她也一直将梁进视为父亲。

梁进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头。

这个动作很自然,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宠溺。

「行,给她也加满。」

老钱一边应著,一边暗暗心惊—一这黑脸汉子看起来已经四五十岁,怎么会有个十二三岁的女儿?

而且这女孩叫他「爹」时,语气里的依赖和亲近做不得假。

更奇怪的是,这女孩的眼神、举止,怎么看都不像是从小娇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反倒有种————野兽般的野性。

他不敢多想,急忙回到灶台前继续

这一忙碌,就顾不上还在抽泣的狗娃了。

狗娃见爷爷不理自己,越想越委屈,又「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哭声尖锐,在燥热的空气里格外刺耳。

小玉皱起眉头,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她最讨厌吵闹的声音一在死人堆里被野狗养大的那些年,她学会了安静,学会了用耳朵而不是用声音去感知世界。

哭声会让她烦躁,会勾起某些黑暗记忆里的不安。

她想让那小孩闭嘴。

于是她随手从腕上褪下一只金丝镯子,朝狗娃脚边扔了过去。

「小弟,给你,别哭了。」

镯子在尘土里滚了两圈,停在狗娃脚边。

金子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上面的宝石闪烁著五彩的光晕。

狗娃的哭声戛然而止。

他呆呆地看著那只镯子,忘记了哭泣,忘记了害怕,甚至忘记了呼吸。

他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比娘过年时戴的铜簪子漂亮一千倍,一万倍。

他蹲下身,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想要去捡。

「别动!」

老钱的声音像炸雷一样响起。

他一个箭步冲过来,抢在狗娃碰到镯子之前,一把将金镯子抄在手里。

狗娃被吓傻了,随即「哇」地哭得更凶。

老钱顾不上孙子,他捧著那只金镯子,手在微微发抖。

他不是没见过金子,年轻时在当铺当过伙计,上好的金器也经手过几件。

可手中这只————这工艺,这成色,这设计,绝不是市面上能见到的东西。

这是真正的宝物,价值高得离谱!

绝非平民百姓有资格用的!

他深吸一口气,走到梁进桌前,恭恭敬敬地将镯子放在桌上。

「这位客官,令千金————是在说笑呢。

老钱的声音干涩:「这东西太贵重了,小老头担不起,物归原主。」

「我那小孙子不懂事,吵了几位客官清净,小老头在这儿赔个不是。这就去把他哄好,绝不再扰了各位。」

说完,他深深鞠了一躬,转身回到狗娃身边,一把将孩子抱起,走到面摊后面的屋檐下轻声哄著。

小玉盯著老钱的背影,眉头皱得更紧了。

「我没说笑!」

她提高了声音:「给你就拿著!一个破镯子而已!」

老钱只是背对著他们,轻轻摇著头,继续哄著孙子。

小玉有些急了,她看向梁进,眼神里满是不解和委屈。

梁进看著她,轻轻摇了摇头。

「小玉,自己收起来吧。」

他的声音很温和,却带著不容置疑的意味:「这东西,他们拿了确实会烫手,也可能招来祸患。」

「这老板是个明白人,知道什么能拿,什么不能拿。我们————不能害了人家」

O

小玉疑惑地捡起镯子,翻来覆去地看。

烫手?

这东西凉丝丝的,怎么会烫手?

招来祸患?

一个死物,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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