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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变法,我视死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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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和郭逵合私募兵丁?!王小仙:法条的解释权在我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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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是漂亮,至少只是在眼前晃悠的话看著並不让人觉得烦,而所谓的刺杀,毕竟也是暗杀才能起到效果,这都明牌了,这要是还能被她给杀到,那林憧,和赵专门给自己配的百直护卫全都抹脖子自杀得了。

因此便也由她了。

只是偶尔两人四目相对的时候,不管是王小仙还是曹诗诗,都不免会有一点尷尬。

毕竟那天刺杀的时候正好赶上王小仙的洞房烛,王小仙也被她给看光,自认为是吃了大亏,颇有些不自然了,而曹诗诗也有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想起一堤一串的,更是不禁会浑身緋红。

童贯也不好和她顶嘴,甚至还笑呵呵地连连点头,表示郡主说得真对。

“喂,你真的打算救免那阿云无罪么”曹诗诗突然问道。

“嗯是啊,这还多亏了官家。”

“我听说,这是你不追究我的条件”

“就算是吧。”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救阿云。”

“你不觉得她很可怜么”

跟赵,王小仙会把事情说得很明白,救阿云是为了冲宗法,但是跟曹诗诗,也没必要解释那么多。

“可怜,確实是可怜。”

说著,曹诗诗愈发紧紧地握住了跨下马匹的韁绳,又不知在想些什么了。

却又问王小仙道:“你是打算只救这阿云一个么还是—”

“当然不会只救她一个,我大宋还有数十万个阿云,我现在虽然还没有本事救得了这么多,但是此去京东,既有幸能主理宪政,自然应该竭力的去拨乱反正,只要是遇到和阿云的情况差不多的女子,能救的自然应当要尽救,能帮的应该要儘量帮的。”

“你你当真会帮助此去京东路的所有女子”

“我会尽力而为。”

想了想,王小仙又道:“听说你这次是逃婚逃出来的”

“怎么,你莫非是想將我给送回去”

“有没有兴趣帮我个忙”

曹诗诗大为异:“你,让我帮忙你就不怕我坏你的事么”

“姑娘虽屡次三番害我,但这毕竟是为报杀父之仇,其人本性却是不坏,我確实信得过你,至於杀我之事,我朝律法,普通人为报血仇杀人都尚且罪减三等,更何况你还是皇亲,这还是我大宋律法相对严苛之故,老实说,我也没觉得你有什么错,这本来就是礼法。”

说真的,宋朝对这方面的刑罚,已经是迄今为止几个主要王朝里最重的了。

汉代以前不太有真正的刑罚概念,秦律这玩意到底是不是刑法还有待商榨,汉代时利大於法,官府压根就允许,甚至是鼓励百姓为父兄友报仇,你要是杀得多,杀得爽了,非但不会受到惩罚反而可以扬名天下,甚至是从此坐上名士的那一桌去。

当然,前提是你的父兄友不是“依礼而诛唐律则是有著专门的復仇法,也即是要求你在復仇之前必须向官府报备,报备之后就可以復仇。

至少在大宋以前,除了曹魏时期,曹操这个实打实的法家的货是严格规定不许私相復仇之外,文化上本来就允许,甚至是鼓励復仇。

曹操在大宋又不是什么正面形象的人物。

至於后面的朝代,元代比汉代这方面管的还松,为父报仇无罪,明清两代差不多都是当场復仇无罪,事后復仇减刑,明代一般是打一顿,清代则没个逼准儿,每个皇帝都不一样,清朝本来就不太重视法律。

但这总之吧,为父报仇这种事几乎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上下五千年里唯一一个不考虑亲仇,报仇杀人居然还会判死刑的朝代就只有曹魏。

吧。

正因为这样的民族文化传统,因此,这曹诗诗两次刺杀自己,而自己两次放过她不予追究的这件事,现在在民间都已经传为美谈了,以至於现在这曹诗诗的知名度都变得很高。

即使王小仙现在在民间的威望已经越来越高,也依然不影响老百姓们还是將这曹诗诗也当做正面人物。

不用白不用么。

“你想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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