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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前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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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个生活在这里的人没有坐过这种交通工具。

属於是见怪不怪了。

一路了近两个小时,两人才到达繁荣的西区。

刚一下车,齐晏就明白了为何此前约翰林格尔的眼中会有嚮往之色,因为与东区相比,这里给人的感觉完全就是另一个世界。

行走在街道上的人们打扮光鲜,穿著靚丽,隨处都能见到身穿警服腰揣警棍的治安官,像是约翰林格尔这种流浪汉,根本就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只有富饶繁荣的西区才是人们眼中真正的伦市。”

“而生活在东区的我们,只是繁荣之下的燃料。”

约翰林格尔望著眼前的场景,发出苦涩的感嘆,即使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四十来年,他来到这里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对此,齐晏並未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时代洪流与执政者共同製造出的现象,他无法改变,也无意改变。

如果他告诉约翰林格尔,现在的伦市与百年之后的伦市几乎没有差別,约翰林格尔会更加绝望。

十分钟后。

齐晏与约翰林格尔站在一栋別墅的铁门前相顾无言。

这里是肯辛顿大街的七十三號,也是罗莱尔吉普森的住址。

此刻,衣著与西区完全不符的两人彼此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尷尬。

巨大的差异让他们感觉自己好在上门乞乞討。

齐晏已经开始怀疑如果自己冒然按响门铃的话,也许会直接被当作不怀好意的人士或者流浪汉赶走。

因为眼前的別墅,或者用更贴切的公馆来形容的建筑,实在有些太大了。

约翰林格尔颤了颤眼皮,有些不敢確定的问道:“老板...齐,你的朋友不会是公爵吧”

“公爵”

齐晏回想了一阵,隨即摇头道:“应该不是,我记得他的头衔是子爵。”

从田沁雪口吻以及行囊中的那封信中的內容来看,罗莱尔吉普森的身份应该还不至於如此离谱。

公爵可是亲王之下的最高爵位,罗莱尔吉普森如果真是一名公爵,估计“他”再手眼通天,也无法与这种人物接触。

毕竟这个时代的英吉利贵族还沉浸在日不落的余暉里,见谁都是一副鼻孔朝天的姿態。

“那”约翰林格尔眼神看向“门铃”,等待著齐晏做出决定。

斟酌了一会儿,齐晏点了点头,他没忘记此行的目的。

“按!”

况且来都来了,如果真的被当成流浪汉赶走的话,再想办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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