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刘基自己的军政体系
在刘基的制度设计之中,兵曹不负责军事指挥和军队管理,而是军队后勤责任部门,负责提供一切属于军队后勤需要。
包括但不限于粮草丶军械丶民夫丶运输牲畜丶车辆等等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而且一旦要打仗了,秉持着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的原则,兵曹也要先行安排粮草队伍率先前进,为大军行进打好基础,准备好休息的地方和沿途储存粮食的粮站。
他们不负责指挥军队,却有徵调民夫的职权,一旦行动起来,动员规模巨大。
吏曹就简单很多。
它负责选拔丶任免官吏,掌握人事权。
民曹是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结合体,不仅管理财政,也管理民政。
以家庭为单位领受土地丶生产生活,为皇帝缴纳赋税,为皇帝出壮丁参军征战并且承担徭役,按照如此状态生活着的帝国户籍人口,可以称之为「民」。
民曹所负责的管理对象,就是这样一群民与他们所要负担的一切。
在刘基的设计之中,民曹还需要和兵曹合作。
当兵曹需要为军队提供后勤支撑从而招募民夫的时候,就需要联系民曹,与民曹联手,用服役的方式来徵召「民」为他们服务。
兵曹提出需求,民曹则利用自己对户口的掌握,为兵曹提供人员名单和徵调的可能。
当然,民曹也需要和工曹合作。
工曹的职能设计就简单许多,主要就是负责各项工程,包括城池丶道路丶宫殿建筑和水利工程等等,所有一系列类似的工程都需要工曹来负责。
小规模的工程,工曹自己就可以出人解决,而大规模的工程,则需要联合民曹,以服役的方式徵调民众前来帮助他们执行任务。
最后则是律曹。
顾名思义,以《汉律》为执行蓝本而行动的部门。
另外,为了全面推进农业集体化的进程,刘基还要在政事堂之下增设一个庄曹,专门管理农庄之事,与民曹分权。
农庄制度将是刘基打造属于自己的政权基本盘的根基制度。
不管是在周帝国执政时期还是眼下,刘基所经历的事情都证明了农庄制度的优越性,所以之后在扬州的施政,也要以此为基础。
此前特殊时期,刘基设置了较大规模的农庄,而在往后的正规发展时期,他决定把每个农庄的户口数量下调到一千户。
每一千户新设置一个农庄,数个或者十数个农庄可以组成一个新的县,这样在会稽郡和豫章郡这种地广人稀的地方,就能更有效的发展。
除开发展层面,在政治层面,农庄制度的存在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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