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灰尘在街上扑面脏人,人们就会生气,生气就容易斗殴,殴斗则扩大规模,最终导致家族世仇。
先不说孔圣人是怎么得出这个逻辑的,他最终的结论是,人们不倒灰很容易,而重刑让人们厌恶,所以人们就会为了不受刑而做容易的事情,也就是不倒灰,这就是治理国家的办法,所以倒灰就受刑,是合乎道理的。
然而这个理念,隐含一个恐怖的逻辑,既国家不用考虑律法的合理性,就能随意制定法律逼迫人民就范,法律的权能就此落在拥有制定权的国家统治者、拥有解释权的士大夫,以及执行权的官吏手里,奴役着百姓。
让一个既得利益者,或者不会被处罚的人去解释,那这条法律就永远没有缺陷,毕竟他不会因为这条法律的缺陷受损;但那些真正被法律所迫害的人,又没有能力去修改这条法律,这些供御囚就是受到了这样的困境。
拓跋鲜卑还是部落联盟的时候,有简单的习惯法,但后来发达了,入主中原统北百年,适应中原的魏律该是个什么样子的,鲜卑人搞了很多年,也没完全搞清楚,可能孝文帝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太和律》,但后来僵化了,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而后到了东魏,军政和国政事务繁多,已经不统一了,没有强大的皇权支撑,法律也沦为了官员们的玩物,称之为“变法从事”。
高洋刚登基的时候,因为革故鼎新,官员们都还奉守国法,然而天保六年以后,高洋逐渐昏丧,用杀人来满足心意,这时法律的初衷,就从竖立高氏威严,维护齐国统治,变成了取悦主上,杀人媚人。
既然思路变了,那执行也就变了,齐国人民赶上了好时候,无论是贼盗的还是违制的,诈伪的又或者是毁损的,都有很大概率升级为最高规格的死刑和典藏版虐杀。
许多人甚至被诬告造反,或怀念旧魏、诋毁大齐而被捕入狱,这已经不是人们违背法律而变成了罪犯,而是自上而下被扭曲的法律强迫着人们变成罪犯。
其中的确是抓捕了一些罪大恶极的犯人,他们也应该遭受处刑,但更多的是被恶意曲解的法律框住的普通人,成为了满足高洋杀戮欲望的贡品。
所以高殷从杨愔那得到了这批死刑犯的资料后,将其中可以用的人筛选出来,分成不同的类型,“凶犯”,“清白子”,“不良人”,“百姓”。
凶犯已经被他暗中处死,留在辑事厂的是清白子,不良人和百姓则另有任务。
汇报完了事情,周逸退下,膳房带着宵夜而来,高殷正准备用膳,忽然传来通报,说段妃又差人来送宵夜,高殷便将自己膳房准备的宵夜送给了近侍,吃起段华秀送来的。
等用完膳洗漱、准备睡下,门外又有人求见。
“谁?”
“是奴婢李鹤。”
高殷有些发困了,但还是让他进来,打着呵欠:“何事?”
…………
王氏庄园里,王晞去往一座别院,依照暗号敲门。
过了片刻,门被打开,王晞命家仆守在外边,独自一人闪身入内。
院内只有一个汉子,等进入屋中,他上了门闩,才敢言语:“王君深夜来访,不知有何事?”
王晞带着酒菜,笑道:“许久不见,特来与君小酌。”
汉子知道他有事,坐等他摆开菜肴,王晞还没动,他就先夹起来吃了。
“王君今日带来的酒菜,倒是比往日丰盛许多。看来,今日之事非同小可。”
王晞提起酒壶,为汉子斟满一杯:“君果然敏锐。今日前来,确有一事相商。”
“无王君相助,向已亡于暴君之手,不妨直言忧虑,试为王君解之。”
“君快人快语,在下倒有些舍不得了!”王晞抚须,神色渐渐凝重:“太子高殷,君知否?”
“暴君之子,谁人不知!”汉子将肉放入口中,狠狠咀嚼:“不过是惺惺作态,将来亦是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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