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着人头,甲片上的血已经发黑,却没人擦拭 —— 在他们看来,这是 “战功” 的象征。
帅府大厅里,气氛却与外面的惨状截然不同。原本的紫檀木桌椅被劈了烧火,现在摆着几张粗糙的木桌,桌面上铺着从牧民那里抢来的狼皮地毯,血腥气与马奶酒的味道混在一起,格外刺鼻。大厅正中的高台上,坐着金军主帅完颜拔离速 —— 他约莫四十岁,身材高大,穿着黑色皮甲,甲片上绣着金线狼纹,腰间悬着一把弯刀,刀柄上镶嵌着一颗红宝石,是去年从南宋宗室手里抢来的。他的脸上带着一道刀疤,从额头延伸到下颌,是当年与岳家军作战时留下的,此刻正端着一个银碗,慢悠悠地喝着马奶酒,眼神里满是不屑。
台下坐着七名副将,个个衣着光鲜,却举止粗鲁。左边第一个是完颜骨刺,完颜拔离速的侄子,二十多岁,性格暴躁,手里把玩着一把弯刀,刀上还沾着新鲜的血迹,显然刚从外面屠杀回来。他旁边是耶律蛮,身材高大,满脸胡子,刚从城墙上下来,甲片上沾着灰,却懒得拍打,正抓着一块烤羊肉大口啃着,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滴。
耶律蛮旁边是孛堇忽都,矮胖身材,手里拿着一个金酒杯,是从知府书房里抢来的,杯身上刻着 “清风明月” 四个字,与他粗鲁的模样格格不入。他一边喝着酒,一边用脚踢着旁边的亲兵,让亲兵给他续酒。
再往右是石抹铁哥,瘦高身材,眼神阴鸷,不怎么说话,只是把玩着手里的弓箭,箭簇上涂着黑色的毒药,是专门用来射杀宋兵的。他旁边是完颜不破,年纪最小,只有二十岁,却格外骄傲,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正拿着一把折扇 —— 也是抢来的,学着宋人的样子扇着,却因为用力太猛,扇面破了个洞。
完颜不破旁边是耶律赤,带着一张牛角弓,刚从城外打猎回来,手里还拎着一只野鸡,正让亲兵拿去烤。他的甲片上沾着羽毛,却满不在乎,觉得打猎比守城有趣多了。最右边是孛堇答兰,年纪最大,五十多岁,稍微沉稳些,但也满脸不屑,手里拿着一本宋人的兵书,却倒着看,显然根本看不懂,只是装样子。
“元帅,” 完颜骨刺喝光碗里的酒,把碗往桌上一摔,“这隆兴府的宋人真是软骨头,才打了三天就破城了!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办?是继续南下,还是留在这儿享乐?”
耶律蛮也附和道:“就是!南下多没意思,不如留在这儿,把城里的银子和女人都抢光,再放把火,让宋人知道咱们大金的厉害!”
孛堇忽都笑着点头:“没错!我刚才在南街看到一个宋女,长得那叫一个美,等会儿就把她抓来,给元帅您消遣!”
完颜拔离速放下银碗,冷哼一声:“一群蠢货!南下?现在还不是时候。隆兴府是江南西路的重镇,拿下这里,就能控制赣江航道,为后续大军南下做准备。至于享乐,有的是时间,先把城里的反抗势力清干净再说。”
他顿了顿,又道:“还有,九江的粮草什么时候到?咱们大军围城这么久,粮草快不够了,要是断了粮,看你们还怎么享乐!”
提到粮草,大厅里的气氛稍微安静了些。孛堇答兰放下兵书,沉声道:“元帅,九江那边传来消息,粮草已经在路上了,大概三天后就能到。只是…… 路上可能不太安全,听说有不少宋军的残兵在附近游荡。”
“残兵?” 完颜不破嗤笑一声,“不过是些丧家之犬,怕什么?我带五百骑兵去,保证把粮草安全护送来!”
“就是!” 耶律赤也附和道,“那些宋兵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咱们的骑兵一冲,他们就得吓得屁滚尿流!”
就在这时,大厅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斥候跑了进来,单膝跪地,声音颤抖:“元帅!大事不好!黑松林方向发现一支宋军,正在那里安营扎寨,防御做得很严密,小人不敢靠近,只看到有霹雳炮,还有不少兵!”
“什么?” 完颜骨刺猛地站起来,手里的弯刀指向斥候,“你说什么?黑松林有宋军?多少人?是谁带的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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