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凭什么人家能一剑清场,我就只能丢俩小火球?我觉醒异能是来打酱油的?
末日都来了,我还活在这儿!至少没被丧尸啃了,算不算幸运?
他刚想冲下去找她,可那女人……简直就是行走的天灾!
说好的末世爽文套路呢?
我觉醒了!我是天选之子!
不该是收美女、统大军、开后宫、逆天改命吗?
咋到我这儿,就剩个火球,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骗子!全都是骗人的!
完了……我该不会……不是主角吧?
是个连台词都懒得给的路人甲?
“哥……我……我也不去了吧?”小伙子缩回脑袋,眼睛还死死盯着楼下那道渐行渐远的身影。
说实话,他真想跟着走。
哪怕她是女的,哪怕她能一剑砍死十头丧尸,他也认了。
从末日到现在,他就见过一个活人——眼前这个大胡子。
世界都烂透了,只剩俩人,她长得还那么……好看。
他不敢想强上的事——她一剑就能把自己削成肉泥。
可万一……两人在废墟里相依为命久了,慢慢磨合呢?
她一个姑娘,又不会打仗,会不会……反过来需要他?
到时候,谁是老大还不一定呢?
可问题是他……根本下不去楼。
楼下一层俩层全是活尸,动一下就能听见骨头咔嚓响。
而且……这个大胡子,根本不可能放他走。
他嘴上说得轻巧,但眼睛盯着他,跟看死人一样。
只要他敢喊一声,敢跨出一步——
下场,绝对比丧尸撕得还碎。
所以心里再怎么翻江倒海,他还是只能硬着头皮留下来!
大胡子眼珠子一转,全程盯着青年的一举一动。
但凡对方稍微有点不对劲——比如想跑、想反抗、或者眼神里露出半点不该有的念头——他立马就会出手,直接按死。
他自己?早就断了找女人的念想。
没遇见别的女人前,这小子就是他唯一的“消遣品”。
放走?门都没有。
是个男的?是。
但长得不赖,身材匀称,皮肤也不像野狗那样邋遢。
关键呢?——这年头,挑什么挑?有口饭吃、有个活人陪着,就已经是老天开眼了。
这个世界快把人逼成疯子了。
天天跟丧尸玩捉迷藏,连个发泄的口子都没有。
再不找点乐子,他怕自己哪天半夜就提着刀,把隔壁的墙给劈了。
所以,虽然是个男的……但……唉,将就吧。
当然,青年心里打的算盘,大胡子哪能猜不透?那点小心思,藏都藏不住。
甚至有一瞬,他自己心头也颤了颤——要是真……会不会舒服点?
可那念头,刚冒头就被他掐死了。
急啥?这世界还没死绝呢。
漂亮女人肯定有,比自己弱的、好拿捏的、听话的,遍地都是。
干嘛非得盯一个比自己还猛的?到时候人家翻脸,自己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大哥,咱们存粮快见底了。”青年舔了舔裂口渗血的嘴唇,声音干得像砂纸磨铁,“三四层我们都翻过八百遍了,连老鼠洞都掏了,再不往下走,怕是要饿得啃自己腿了。”
他顿了顿,咽了口唾沫:“水也快没了。
再这样下去,咱俩真得变成干尸挂墙上了。”
“而且……这地方也不安全。”他声音压低了点,“隔壁街那个大商场,你记得不?听说以前是全市最大的,里面货多得能堆成山。
咱们要是能占下来,往后三年都不用愁吃喝!”
“哼!”大胡子冷笑一声,眼神阴得能滴出水来,“你当那是百货公司?开门就进?”
“末日那天,那商场正办什么‘万人狂欢购物节’,人挤人,丧尸也挤人!光一层就至少两千头!往上堆,谁知道有几千、上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