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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媚娘改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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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 毁寺与熔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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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门寺的武装抗法、公然诋毁《大云经》,这已不是杂音,而是赤裸裸的挑战。挑战的不仅是“限僧策”等具体政令,更是她刚刚借助《大云经》建立起来的、至关重要的“神圣权威”!

    薛怀义如同抓住了把柄,立刻厉声道:“陛下明鉴!蓝田法门寺,臣素有耳闻,寺产颇丰,僧众骄横,屡有不法。今竟敢抗旨殴官,毁谤正法,诋毁天后,此乃十恶不赦之罪!若不严惩,何以儆效尤?何以正法典?何以维护陛下权威、佛门清净?!”

    又有几位依附薛怀义或急于表忠的官员出列附和,请求严惩。

    李瑾冷眼旁观,心中了然。冯思勖的谏言,代表着一部分正统儒臣对“女主符谶”的本能警惕和对劳民伤财的忧虑;而蓝田法门寺的事件,则是佛教内部一部分既得利益者和思想保守派对朝廷整顿政策及“大云经叙事”的激烈反弹。这两股力量,一在朝,一在野,看似无关,实则都指向同一个核心——对武则天日益膨胀的权力及其寻求的“神圣合法性”的质疑与抗拒。

    武则天沉默了片刻,目光缓缓扫过群臣,最终落在李瑾身上:“相王,你主管礼部,兼领‘三教协调’事宜,对此事有何看法?”

    李瑾出列,拱手道:“回母后。冯御史所谏省赋爱民,乃老成谋国之言,工程用度,确可着有司再行核算,力求俭省,勿扰农时。然,”他话锋一转,语气转冷,“蓝田法门寺抗法殴官、毁谤朝廷、诋毁正法,此风断不可长! ‘限僧策’乃朝廷明令,旨在去伪存真,护国利民,天下寺观皆当遵从。《大云经》乃古佛真经,阐发微义,亦为教化。法门寺所为,已非寻常僧侣不守清规,而是公然对抗朝廷,煽惑人心,动摇国本!若各地寺观皆效此法,朝廷政令不出宫门,国法威严何在?”

    他顿了顿,继续道:“然则,惩处需有度,亦需分明。臣以为,当立即派遣得力御史、酷吏,会同雍州府、金吾卫,彻查法门寺一案。首要,严惩首恶,缉拿鼓动抗法、毁谤朝廷之住持、首座等。其次,甄别胁从,对大多数不明就里或被裹挟的普通僧众,予以训诫、勒令还俗或分散安置。再次,清查寺产,所有田亩、财物,依律该入官者入官,该退还百姓者退还。最后……”

    李瑾抬起眼,目光锐利:“此等冥顽不灵、对抗王化之寺院,已不配为佛祖清净道场。臣请旨, 将法门寺 违制扩建部分、藏匿不法之所,予以拆毁! 寺中铜像、钟磬等物,熔铸为钱,或充作明堂、天堂工程之材! 并以诏令晓谕天下:凡遵纪守法、导人向善之寺院,朝廷自当护持;凡抗法乱纪、蛊惑人心、诋毁朝廷者, 法门寺便是前车之鉴!”

    “毁寺?熔像?”殿中响起一片低低的惊呼。这比单纯的惩处僧侣、没收财产要严厉得多,是精神与物质上的双重毁灭。拆毁寺院建筑,是摧毁其存在的空间象征;熔铸佛像法器,更是对宗教信仰象征物的直接亵渎与功利性利用,冲击力极强。

    武则天眼中闪过一丝决断的光芒。她知道,李瑾的建议,不仅仅是对一个寺院的惩罚,更是要杀鸡儆猴,以最激烈、最震撼的方式,向所有潜在的、明里暗里的反对者,展示皇权的绝对意志和雷霆手段。尤其是在《大云经》祥瑞推出的敏感时刻,这种展示尤为必要。

    “准奏。”武则天的声音冰冷而清晰,回荡在寂静的大殿中,“着御史中丞来俊臣(或周兴等历史上武周时期著名酷吏,此处可虚化或采用类似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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