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簿等,多选用年轻干练、通晓实务的官员。
• 此外,还特设“咨议曹”,由李瑾定期召集一些退休的贤能老臣(如刘仁轨等,如身体允许)、学问醇厚的儒者,以及司马承祯这样与朝廷合作良好的宗教界人士,不定期为太子提供咨询,开阔视野。
这个班底,既考虑了与朝廷现行体制的衔接,又注入了李瑾培养的“新政”人才(北门学士),还兼顾了传统力量(老臣、儒者),可谓用心良苦。其核心目标,是在确保政务处理符合“二圣”既定方针和效率的前提下,逐步培养太子的独立理政能力,并为他积累人脉与威信。
每日清晨,天色未明,李弘便已起身,先至父母处问安,然后来到明德殿。案头上,已堆满了从各地、各部送来的奏疏。这些奏疏已经由通事舍人(隶属中书省,负责传递)初步分类:紧急军报、重大灾异、重要人事任免、涉及宗室勋贵、以及御史弹劾五品以上官员等“要务”,用黄绫包裹,需优先处理或直接呈送紫微宫;其余如地方日常政务汇报、一般刑名钱谷、礼仪祥瑞等“常事”,则用青囊,由东宫先行处置。
李弘正襟危坐,开始了一天的“监国”工作。刘祎之、元万顷等人早已等候在侧,随时准备解答疑问、提供背景资料、草拟批答意见。起初,李弘面对纷繁复杂的政务,颇感吃力。许多地方事务的细节、律令条款的应用、官员之间的微妙关系,他并不熟悉。他习惯于先倾听北门学士们的分析,然后询问:“若依往例,当如何处置?若依新政精神,又当如何?叔父(李瑾)常言‘治大国若烹小鲜,需明火候,知权衡’,此事火候当在何处?权衡又在哪边?”
刘祎之等人对太子的勤勉和虚心颇为赞赏,但也察觉到他性格中过于仁厚、有时略显优柔的一面。例如,面对一份关于某州刺史“催科稍急,致民有小扰”的御史弹章,李弘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刺史亦是为国征税,小民困苦亦需体恤,可否申饬即可,不必深究?” 而刘祎之则会指出:“殿下仁心,泽被苍生。然法不可废,纲纪不可弛。刺史催科,固有国法可依,然‘稍急’致‘小扰’,其中界限需明。若确有过当,当按律问责,以儆效尤,否则恐开‘扰民无咎’之渐。可令该道观察使详查,若实有情弊,则按律处分;若御史风闻不实,亦当还刺史清白。是非明,则赏罚公;赏罚公,则政令行。”
李弘听后,往往沉思良久,方采纳其议。他也开始有意识地阅读李瑾为他整理编纂的《贞观政要补遗》、《永徽以来典章制度辑要》,以及李瑾自己对历代治乱、特别是近期新政得失的点评笔记,试图从中寻找理政的智慧与分寸。
二、 初试锋芒,母子异同
数日后,一份来自河南道的奏疏,摆在了李弘案头。内容是关于“三教同风堂”在地方推行中遇到的阻力。某县士绅联名状告当地“同风堂”宣讲生(多为当地落魄书生或还俗僧道)“妄解经义,淆乱乡塾,且借宣讲之名,行敛财之实,乡民多有怨言”,请求朝廷予以裁撤或严加管束。
此事看似不大,却涉及敏感的意识形态政策。李弘召来刘祎之、元万顷商议。
元万顷道:“殿下,‘三教同风堂’乃天后与相王为教化百姓、敦厚风俗所设,意义重大。地方偶有执行偏差,或小人借机渔利,亦在所难免。然其大旨不可废。臣意,可责令该道观察使及州刺史严查,若确有不法,惩处为首者,整顿宣讲生队伍,但同风堂仍当保留,并加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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