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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裂痕:2525的归途遥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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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狗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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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世,是只黄白脸的中华田园犬。和主人的初遇,是在牛棚里。那时她还是个扎羊角辫的小丫头,眼睛亮得像浸了井水的黑琉璃,眼下卧蚕鼓鼓的,瞧着比窝里的兄弟姐妹还憨气。

在犬界看来,她就是个“犬不犬人不人”的蠢家伙。

“呀——呀——”

人类幼崽和犬界幼崽的初次交锋,闹得双方家长手忙脚乱。从脚底板往上看,一堆人影晃来晃去,长衫下摆相互勾着、踩着,乱成一团麻。

以我犬的目光瞧,头顶那只肥嘟嘟的小手实在惹眼。可当那幼儿用同样肥嫩的小手,看似不经意地一提,我顿时浑身发僵——颈后肉被她死死拎住了。我气炸了毛——他们已经送走妈妈好几窝孩子,而我是这窝崽里最俊的白脸公仔!主人家是有几十亩田的富户,晚稻黄透的这年秋天,他要把我送给城里的亲戚。我大张着嘴,用尽小狗的力气挣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哀鸣。我舍不得妈妈,我是她唯一的儿子啊!

我能清楚看见她没长全的乳牙,口水亮晶晶地滴在白色小围兜上。作为爱干净的狗,被她抱在怀里,那股婴儿奶腥味混着尿布的骚味,比牛棚的霉味还难闻。

远古时,我的祖先和这人类婴儿的祖先可不是朋友,为了争谁是主子、定谁的规矩,动过不少真格的。

但到了近代,关系早变了。不再是你死我活的捕食,成了相互搭伙——一个给口吃的,一个给点念想,这协定不公平,却两边都认。

我拿不准面前的人类会怎么处置我,比如架在火上,变成他们的盘中餐。

或许他们选我不是为了吃。主人亲戚家孩子多,保姆带他们来乡下玩,偏就看中了我。

小婴儿在犬类眼里弱小得很,可她背后的靠山太硬。但凡对她有半点歪心思的家伙,多半还没靠近,就从这世上消失了。

聪明的狗都懂。那时我才不足月,乳牙没长齐,伤不了她分毫。大人们终于反应过来,伸手把我从婴儿手里夺了出来。

那婴儿的手,像老虎钳似的掐着我颈后的皮肉。为了挣脱这“魔爪”,我硬生生扯掉了一撮狗毛!

我的主人——那个小丫头,还把她的口水当作“回礼”,抹了我一身。

我嫌弃地扭过头,仔仔细细给自己舔毛,把那股味儿全舔掉。

初次会面,双方都没摸透对方的底细。

在婴儿眼里,大概把我归为同类——毛茸茸、会动的小东西。

在我眼里,她就是犬中的失败者:天生没毛,冬天准冻毙;不会走路,跑不过巷口的流浪犬,迟早成它们的点心。

我不知道这婴儿长大后会不会学些本事,她的长辈会不会像犬科长辈那样,教她捕食小动物。

反正这类“残次品犬类”,多半活不到成年。

可这“残次品”身边围着一堆人,我不敢轻易甩开她搭在我身上的“蠢爪子”,只能尽量离这智商堪忧的“犬类”远些。

好东西在市面上从不轻易流通,比如体面的活计、出众的男女,当然,也包括好狗。

曲家小姐中有人第一次从狗眼里读出嫌弃,是四年后的事。主人最终还是把我送给了城里的亲戚——本家一位小姐看中了我这白脸公仔,她的父亲,旧时上海的银行家,买下了我。

“这是狗尾草。”她这样教我“文化”。

那个时代,现代学科已见雏形,数理化、外语样样俱全。城里有曲江小学的前身,还有十几座中学,震旦大学更是普通人家子女挤破头想进的地方。学的那些文化,据说要伴人一辈子。可惜,智商不够的话,再努力在天才面前也白搭,尽管没人愿意承认。

在我看来,这多年的教育不过是瞎耽误工夫。国际化教育让这位开明绅士的子女早早成熟,却也伴着精英做派变得离经叛道。在他们的“自主”下,曾经显赫的名家、世家纷纷败落。他们穿的香云纱,得让仆婢用深井水泡了又泡才敢洗;吃的珍珠米,要仆人一粒粒手选;更荒唐的是,家里的少爷学会了抽鸦片。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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