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子,这一个烙饼你觉得怎么样?”在一条充满烟火气的小吃街上,戴着鸭舌帽,还骚包的配了副墨镜的邓振华,正在体现自己的男友魅力。
李元尝了尝,这就是普通的葱油饼,只不过肉馅和葱放的特别足,再刷上一层薄薄的辣酱,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嗯,这个味道不错,要不多带几个,等会路上吃!”
邓振华手里还提着别的小吃,但是他却对李元的话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好,那我们就要两个!”
现在已经不是男女朋友,而是结婚之后度蜜月来着,邓振华简直是身心舒畅,在兄弟们面前扬眉吐气了。
打不过他们咋了?自己媳妇儿就能把他们虐的死去活来,羡慕吧?嫉妒吧?可惜又打不着我,嘿嘿!
李元完全不知道邓振华心里的大戏,还在寻摸着好吃的摊位。自从踏上这条街之后,她的眼神就没有从美食上挪开过。
灌汤包、破酥包、烤包子、葱油饼、卷粉各种各样的小吃数不胜数,怕是肚子撑的溜圆,还是忍不住的想吃。
邓振华手里还提着两瓶水,背了个帆布包包装吃的:“元子,望湖公园那边听说风景不错,我们去看看?”
李元把嘴里的包子嚼吧嚼吧,吞下去之后这才回答:“行,走吧!”然后率先走在前面,就像老大爷遛弯似的,慢悠悠的。
邓振华赶紧把水放帆布兜里,这才紧紧的跟在李元后面,带着茧子的大手不经意的牵起李元白皙的手掌,故作镇定的拉着她走远。
看似风平浪静,很是沉着的样子,其实耳朵已经红透了,甚至手已经出了汗。心跳声就像敲鼓一样,咚咚咚的响个不停,按都按不住的那种。
同时邓振华在心里面大骂自己,平时不是能说会道的吗?怎么这会就哑火了?不行不行,得给元子留个好印象才行。
李元倒是觉得没什么,毕竟现在两个人已经结婚了,就是牵个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所以她极为自然的回握回去,这种事情怎么能让鸵鸟做主导呢?哼,自己才是老大好不好?
邓振华也感受到了李元的回应,刚刚建立起来的勇气立刻烟消云散,就像是羞涩的小媳妇儿一样,时不时的偷看李元一眼。
优越的下颚线和不挑的长相简直就是人群中的焦点,邓振华自认为虽然长得不差,但是一和自己媳妇儿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而且两人的身高都差不多,就是邓振华高了半个头而已,好多看见他们的人都会回头或驻足。
邓振华高傲的扬起自己的头,像极了一只现在展示羽毛的花孔雀,不过也挺像一只鸵鸟的。
毕竟脖子伸的长!
两人的婚假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邓振华一直带着李元四处游玩,还回了一趟家。
然后他成了女婿,李元成了货真价实的亲闺女儿。不过邓振华对此乐见其成,元子现在有了自己,也有了亲人了。
多一个人爱元子,是他梦寐以求的事!
在阳台上,新婚夫妻相依在一起,邓振华靠在李元的怀里,像极了小娇夫。不过事实也是如此,在绝对的武力值面前,他确实是比不过的嘛。
“元子,谢谢你选择了我!”在一大票追求者中,选中了我!
论你自家媳妇儿追求者众多是什么体验?邓振华很想对着败落的情敌说:‘这是我媳妇儿!我是她老公!’
邓振华把自己事先泡好的花茶推给李元,哪怕是花茶,他都担心有一丝苦涩的味道,所以还在里面加了两三颗冰糖。
李元一边喝着茶,一边抚摸着邓正华的头,刚刚修过的短发还有些刺手,不过还挺舒服的。
就是对邓振华注意到的小细节更加满意。
“喜欢难道不是相互的事吗?还有这个茶挺不错的。”
邓振华一听这句话,几次三番的想要压住上翘的嘴角,但都以失败告终,那嘴角翘的和上天了有什么区别?
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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