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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缔造者一一汉孝文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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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峻法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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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严刑峻法导致的结果,他虽然让萧何牵头修订了秦王朝的律法,却并没有要求萧何将秦王朝律法中的严刑峻法完全废除,而萧何个人也觉得汉王朝刚建立,需要以严厉的手段维护新建王朝的稳定,因此保留了不少秦王朝严刑峻法条款,从而使汉王朝的律法中仍然有死刑、肉刑、笞刑等不少酷刑和连坐、族刑等苛法。

惠帝坐上皇帝宝座后,因不满阿母高后的凶残狠毒,沉溺于酒色之中,终日不朝,以此表达自己的不满。惠帝的这一做法,完全没把天下放在心上,更没有思考从秦王朝传续下来的严刑峻法有什么问题。

高后执掌权柄后,她的精力主要用在平衡刘吕两个家族在朝廷上下的势力上,同样没有用心去思考汉王朝承袭秦王朝的律法是否需要更改。

刘恒对处置陵园盗案的意见,说明他已经意识到不能再完全采用汉王朝承袭的秦王朝的严刑峻法,必须以宽严适度的律法治理天下。

这是刘恒坐上皇位后做出的与高祖、惠帝、高后当政时完全不同的举措,也是刘恒施行黄老之术的第一个举措——用宽松的律法,让黎民百姓有更多的自由和保障。

刘恒对处置陵园盗案的态度以及任命河南郡守吴公为廷尉的诏命,在朝廷上下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他的这两个举措,不仅使朝臣看出了刘恒治朝理政的基本理念,也使朝臣们感受到了刘恒与高祖、惠帝和高后完全不同的做法,朝廷上下和黎民百姓都为之一振,初步感受到了新皇上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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