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教导,不说什么文武双全,至少也要知道兵事,而且与太子标多多亲近,以此兴旺大明三代。
李骜也没有拒绝,事实上他对朱雄英一直都很感兴趣。
这小子可谓是天生的帝王种子,身份尊贵,又聪慧过人,深受帝后宠爱。
唯一可惜的是,这孩子被人给害了,年仅八岁就暴毙而亡,也改变了大明王朝的命运。
所以,李骜觉得自己有必要承担起朱雄英的教导责任,最好是能培养出一位野心勃勃的霸主雄主!
朱雄英现在才只有七八岁,还是个虎头虎脑的孩子,不过看他那古灵精怪的模样,就知道这小子不简单。
李骜向他招了招手,朱雄英下意识地看向了自己的父亲,在得到了太子标的鼓励之下,他还是壮着胆子走了过去,然后略显亲昵地抓住了李骜的衣角。
“大哥哥,谢谢你救了我的命!”
“以后我会听你话的!”
清脆童音惹得满堂宾客忍俊不禁,李骜笑着揉乱孩子头发。
“好,以后叫我骜哥儿!”
“叫什么大哥哥?跟个娘们儿一样!”
此话一出,众人顿时大笑不止。
朱雄英也闹了个大红脸,只是褪去了几分羞涩。
话音未落,户部尚书郭允道已拄着枣木拐杖缓步走来。
老人银须飘动,手中握着一方温润的玉珏,色泽通透如凝脂。
“昭武侯,新婚在即,老夫也没有身外之物,就只能将随身佩戴了多年的玉珏赠送给你了。”
话音一落,不等李骜开口拒绝,郭允道就将自己温养多年的玉珏系到了李骜腰间。
常言道,君子佩玉。
基本上只要是个士子读书人,家境还算过得去,都会在腰间佩玉,以彰显出自己的君子身份,附庸风雅也好,以物明智志也罢,这都是士绅操守之举。
郭允道的这块玉珏,跟随了他一辈子,自幼便系在了腰间,哪怕是生活最为穷困艰难的时候,也从未想过将其卖掉周转。
是以这块玉珏对郭允道而言,自然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
但是现在,他却将玉珏赠送给了李骜,作为李骜的新婚贺礼,情义之重让人惊叹。
事实上,郭允道确实十分感激李骜。
如若不是李骜以一己之力平定云南,傅友德那三十万大军,极有可能会直接拖垮大明的国库财政!
三十万大军啊!
人吃马嚼的,每一天耗费的钱粮都是个天文数字!
国库积攒的那些家底,仅仅只够用第一批粮草,第二批还要将夏收与秋收钱粮全部砸进去,甚至还要这样抗个两三年之久!
难道大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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