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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暴徒,老朱绷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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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离间!唐玄宗与王忠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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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实。

    李骜本就是世袭的昭武侯爵,身份尊贵;亲叔父是手握重兵的曹国公李文忠,岳丈更是功勋卓著的魏国公徐达,这等家世背景,在朝中无人能及。

    他若真贪图名利权势,根本不必费这等力气,只需要安安稳稳地待在京中,等有战事时随军出征,凭着李家和徐家的脸面,随便立些战功便能步步高升,哪用得着这么折腾?

    可李骜偏要搞这实业局,又是水泥又是雪糖,还要琢磨布局天下,处处与商人为伍,与匠户打交道,这在讲究“士农工商”的朝堂上,本就惹来不少非议。

    那些士绅缙绅看着实业局赚钱,早就红了眼,明里暗里不知使了多少绊子,他这是平白让自己成了众矢之的啊!

    若非真心想为朝廷开辟财源,为百姓谋些生计,他何苦来哉?

    自己方才竟真的因几句挑唆就动了疑心,实在是愧对这孩子的一片赤诚。

    李文忠又举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道:“舅舅,您还记得唐玄宗与王忠嗣吗?王忠嗣是唐玄宗的养子,深受唐玄宗的器重宠爱,甚至王忠嗣一度享受皇子待遇……”

    李骜在一旁听得分明,眼中也闪过一丝后怕。

    李善长这狗东西,分明就是用了李林甫的毒计啊!

    唐玄宗培养王忠嗣,说白了就是打心底里想亲手养成一个大唐版本的冠军侯霍去病。想当年霍去病十七岁随军出征,率八百轻骑深入大漠,斩获匈奴两千余人,一战封侯,年纪轻轻便成了横扫草原的传奇。唐玄宗对这份传奇心向往之,便将同样自幼丧父、被接入宫中抚养的王忠嗣视作璞玉,悉心栽培,教他兵法谋略,练他骑射武艺,盼着他能成为第二个横绝大漠的少年将军。

    所以等王忠嗣成年,唐玄宗没半分犹豫,立刻就把他安排去了边军历练,让他从基层做起,在刀光剑影里打磨。王忠嗣也真没让唐玄宗失望,天生就是吃军旅这碗饭的料,在边军里从不靠皇帝的特殊关照,硬是凭着一股子狠劲和过人的胆识拼杀。不过短短数年时间,就在前线立下赫赫战功,破吐蕃、败突厥,生擒敌酋、收复失地,每一场胜利都是实打实的硬仗,完全是靠他自己的本事一刀一枪打出来的硬功,成了让边疆异族闻风丧胆的名将,也算是圆了唐玄宗那份效仿汉武帝的念想。

    因此,不过三十岁的王忠嗣就凭实打实的战功升任节度使,镇守一方;到四十岁时,更是凭借无人能及的军功与威望,位列大唐第一帅臣。他巅峰时期,手中握着朔方、河东、河西、陇右四大军镇的兵权,这四大军镇乃是大唐抵御吐蕃、突厥的核心力量,全国超过一半的精锐边军全都掌握在他手中,军威之盛,震慑整个北疆。

    这个时候的安禄山,还只是个刚在幽州崭露头角的将领,论资历、论战功、论在军中的声望,连王忠嗣的脚后跟都够不着,就算他想攀附王忠嗣当小弟,排上几年队都未必能得见王忠嗣一面,更别说让对方正眼瞧他一眼了。

    按照大唐朝廷的潜规则,像王忠嗣这样军功卓著、又得皇帝信任的边帅,继续发展下去,用不了几年就会被调回中枢,入阁担任宰相,完成历代武将梦寐以求的“出将入相”顶级荣耀。

    这几乎是约定俗成的晋升路径,从前的李靖、李世勣皆是如此。

    正因为如此,王忠嗣的存在,就成了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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