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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千金被赶出豪门?她自己就是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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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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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横子捏着那封信,手抖得厉害。

    他不怕街道干部上门,不怕吵架,甚至不怕公安呵斥。

    就怕这种完全不讲情面只讲条款的冰冷文字。

    直到这时,他这才模糊意识到,对方好像真的不打算跟他“讲理”了,而是换了一种他完全不懂的方式。

    他和赵老太慌了神,厚着脸皮又去找李副主任。

    李副主任只有一句话:“调解已经依法终止了。现在这事不归街道管了。你们有什么想法,等法院传票吧,或者,自己去找原告协商。”

    把“依法”两个字咬得很重。

    找余宛儿协商?

    他们连人都找不到。

    就在刘横子还存着一丝“他们只是吓唬人”的侥幸时,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由法警直接送到了他手里。

    开庭那天,刘横子和赵老太像两只待宰的鸡,缩在被告席上。

    他们听不懂那些“诉讼请求”、“举证质证”。

    颠来倒去只会说“我们住几十年了”、“他们欺负老百姓”。

    而余宛儿这边。

    那位戴着眼镜的王律师,平静地出示了一沓沓证据。

    街道的历次通知和记录、有他们签字的文件、拆除前后的照片、关于他们索要四千元并撕毁方案的证人证言……

    一件件,一桩桩,清晰可见。

    法官听得眉头越皱越紧。

    最后,法官当庭宣判。

    判决书里写道:被告刘横子、赵满云,长期占用原告房屋。

    经产权人及基层组织多次催促调解,非但不予配合,反而提出远超政策的不合理要求,并有无理撕毁补偿方案、阻碍正常执行公务等行为。

    主观恶意明显,严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浪费司法资源。

    因此,判决如下:

    一、被告必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搬离涉案房屋。

    二、原告不再向被告支付任何搬迁补偿或安置费用。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被告需赔偿原告因本次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代书费、材料费等。

    一分钱没有!

    还要倒贴钱!

    刘横子听完,脑子里“嗡”的一声,眼前发黑,直接瘫坐在椅子上。

    赵老太当场嚎啕大哭,捶胸顿足,这回是真觉得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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