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气氛。
饭后,李桂香感觉自己有些涨奶。
刚想撩起衣服给女儿喂奶,想起现在小叔子已经不傻了,就抱着孩子去了隔壁屋。
小丫头吃得小肚子溜圆,哼哼唧唧的。
孟大牛凑过去看了一眼。
“咋了这是?”
李桂香又心疼又好笑。
“今天奶水足,我寻思给她多喂点,结果吃撑了。”
孟大牛伸出手指,轻轻刮了一下小侄女肉嘟嘟的脸蛋。
“小馋猫,跟你姑姑一个德行!”
他嘴上虽然在责备,眼神里却全是心疼和关切。
看着家人满足的笑脸,孟大牛的心里无比踏实。
三百块钱到手了。
接下来,就该办正事了。
他心里开始盘算起来。
进山打猎,是眼下最快也最有效的赚钱门路。
这个年代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没有出台,谁有本事谁就可以靠山吃山。
但大哥的死是个血的教训,山里太危险,不能蛮干。
首先,必须得有把趁手的家伙。
那把老猎枪被孟大虎那个败家子卖了,正好得重新搞一把好的。
其次,不能一个人去。
山里情况复杂,有个伴儿,遇上事也能有个照应。
原主虽然有把子力气,能帮大哥抬猎物,可遇到危险的时候帮不上忙,反而是个累赘。
最后,要是能有条好猎狗,那就更完美了。
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狗,在山里比十个人都有用。
枪,伙伴,猎狗。
这三样,必须尽快弄到手。
在孟大牛的脑子里飞快地过了一遍。
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村里的老猎人,郝三叔。
原主的爹活着的时候,就经常跟郝三叔搭伙进山。
俩人一个使枪,一个下套,配合得天衣无缝,是村里出了名的黄金搭档。
后来,郝三叔一次进山,倒霉遇上了狼群,一条腿被咬废了,就再也没进过山。
可虎父无犬子。
郝三叔的儿子郝首志,打小就跟着爹在山里转悠,一身打猎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
只是郝三叔自己吃了大亏,死活不让儿子再走自己的老路,生怕家里断了后。
这些年,郝家的日子过得苦哈哈。
前年,郝首志好不容易说上的媳妇,嫌他家太穷,没过俩月就跟人跑了。
听说郝首志不甘心,也偷偷在山脚下打打野鸡兔子,换点钱补贴家用。
有本事,又缺钱。
这不就是现成的完美搭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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