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一段时间。
孙绍祖的生活平静了下来...
军中。
家中。
陪孩子。
双休...
转眼间到了三月末。
春暖花开。
满城飘香。
止戈郡王的子女,到了百日宴。
从几天前,止戈郡王府就开始为了世子、庆国公、两位县主的百日宴做准备。
张灯结彩。
府内府外,尽是仆从来往穿梭。
虎威营这段时间训练,已经是第一阶段训练完毕,彻底成军,孙绍祖这两天都在军中。
明日就是儿女的百日宴,孙绍祖今天很早就从军营回来,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就看到有三个身穿锦服的中年。
其中一个牵着一匹神俊的骏马,另外两个守着一辆马车。
看到这一幕,孙绍祖莫名的熟悉...宛如当年路过这里,买了黑电、兵器的时候一样。
以前孙绍祖从未仔细想过,为何每次都是那么巧合,卖宝马神兵,都没有人注意到,偏偏被他注意到。
而且还捡了陋。
那时候他是沾沾自喜,买东西的时候,还为对方考虑。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一个大傻逼。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便宜让人占。
买的没有卖的精,自古都是无奸不商,宝物贱卖,必有图谋。
但是那匹马,真的神俊,孙绍祖见过的宝马之中,黑电无疑是最神俊的一匹,可惜,战场上战死了。
其次就是胭脂马,比黑电差了一些,也是千里宝驹。
但是眼前这一匹黑色宝驹,骨架高大,比孙绍祖见过的任何一匹战马都要高大。这匹马虽然被人牵着,带上了辔头,失去了自由,但是这匹马双眼中流露的天然傲气,让它不屑于反抗一样。
“好...”
孙绍祖几乎是下意识的就要叫出一声好马,这匹马太对他的胃口,当真是难得一见的好马。
喜欢!
想要!
这个时代的男人,没有不喜欢马的。
就像是现代社会中,没有男人不爱车一样。
车有高低配置,价格高低。
马,同样也有价格高低,也有好坏之分。
如果之前的黑电,就是一辆思域,那么眼前这匹马就是一辆法拉利。
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拒绝法拉利!
孙绍祖也不例外。
眼热。
眼馋。
心跳如鼓,双眼难以挪开。
看到孙绍祖看向他们这里,三个人顿时眉梢见喜。
任务就要完成!
上面的人说,只要将这宝驹、神兵卖给止戈郡王即可,不怕贱卖,就怕止戈郡王不要。只要止戈郡王喜欢,不要银子也行。
他们守在这里,已经两个多月!
今日,总算是见到了止戈郡王。
他们知道,就算是面前的风从止戈郡王面前吹过,止戈郡王也会伸手薅几把揣兜里。
贪婪。
好色。
爱宝...
他们不信,止戈郡王见到这千里神驹,不会心动。
只要心动,就会询问。
只要询问,他们就会给止戈郡王,一个他无法相信,无法拒绝的价格...甚至是白送。
“嗳?”
然而下一刻,他们就看到,止戈郡王伸出自己的双手,硬生生将自己的脑袋,从看向侧方,他们这里给掰了回去,目视前方。
并且低吼:“牵着本王的马走!”
孙绍祖看到这一幕,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联想到两个多月前,在乐阳公主府中听到的一切,孙绍祖已经很清楚,这又是乐阳公主这个娘儿们,白送她东西。
可一可二不可再三。
孙绍祖明白了乐阳公主的心意,也同样知道了乐阳公主只有他一个男人,生下的一子一女,都是他孙绍祖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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