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精瘦,牛油纹路使其充满汁水和香气,是最适合西餐新手入门的牛排部位之一。
昨晚在切割的时候他只是简单地将四肢丶两扇肋骨以及里脊取了下来,剩下的整条背肉和牛腩都没来得及分切。
他简单切了半条肉眼下来,连带着周围的肉一起放在雪橇上,两人合力运回庇护所内。
西餐厅售卖的肉眼是经过精修的,完整的肉眼其实被包裹在眼肉盖和厚厚一层脂肪之间,也被专业人士称为眼肉心。
比较受欢迎的战斧牛排,其实就是带着根肋骨的肉眼牛排而已。
明明肉没多多少,价格却能翻上一两倍,是实实在在的牛排刺客。
安德烈负责生火,林宸就在院子里开始精修牛肉。
修下来多馀的脂肪直接切成薄片丢进平底锅里,待会几炼油用,牛肉部分倒不用怎麽修,反正也不是哪来卖的,自己吃不讲究那麽多。
无论是眼肉盖还是眼肉心,味道其实都差不多,只不过眼肉盖形状不好看,卖不出大价格,大小也不适合当正餐端上桌,就不会在餐厅菜单上出现。
瑞典火炬熊熊燃起,平底锅内的牛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融化,发出滋滋「的声响,时不时还会爆一下,那是牛油中的水分析出的效果。
「还记得我上次教你的煎牛排的方法吗?」
「差不多吧。」
林宸点点头,也没多废话,等锅里飘起浓烟时立刻将硕大的肉眼整个平铺进去。
只经过粗修的肉眼牛排极大,比巴掌还要大上两圈,长度也超过了二十厘米。
他特意切的三厘米厚,光这一块肉,重量就达到了一斤左右。
这种厚度和肉量,没有哪个牛排爱好者能抵挡的住它的诱惑。
第一块牛排静置的时候,他也没闲着,掏出第二口平底锅给自己也煎了块。
浓郁到极致的牛油香气充斥着整个小院上空,馋的两人肚子咕咕直叫唤,安德烈更是急不可耐地围着火炬来回踱步,时不时搓搓手,目光就没离开过他那锅牛排。
「好了吗?」
「还没好吗?」
「我感觉都五分钟过去了。」
「生一点也行的,我以前还在野外生啃过牛肉呢。」
「喂喂,要饿死人啦!」
在安德烈几乎每十几秒一次的催促下,林宸实在是不耐烦了,将两口平底锅位置交换,重新加热了半分钟后递给他。
「吃吧吃吧,现在大概介于三分和五分之间,要是吃坏肚子了不关我事哈,你对着镜头发誓。」
「我发誓!吃坏肚子跟林没任何关系!」
安德烈四指指天快速地发了个誓,话音刚落直接就拿筷子捅进牛排里将其挑起,凑到嘴边吹吹,张口狠狠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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