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德高望重,宫中上下皆尊称她为“曹大家”(曹大姑姑),这一称呼不仅是尊敬,也暗示了她类似“女教师”乃至“女顾问”的特殊地位。
邓太后临朝听政后,对班昭愈加信任,“与闻政事”。
每逢有珍贵贡品入宫,邓太后常特许班昭一同赋诗颂德。
班昭曾作《大雀赋》,以西域进贡的大雀(鸵鸟)为喻,歌颂汉德远播。
她还曾为兄长子班谷“求内供奉”,某种程度上参与了外戚事务。
但她始终保持着学者的谨慎,并未过度涉足政治漩涡。
班昭与二哥班超感情深厚。
班超年迈在西域,思念故土,上书乞归,三年未得回复。
班昭毅然上书汉和帝,写下情词恳切的《为兄超求代疏》。
在这篇奏疏中,她并未以功勋为由,而是从人情、衰老、国体多角度切入,写道:“超以一身转侧绝域,衰老被病,头发无黑,两手不仁,耳目不聪……”
汉和帝览奏后深为感动,终于下诏召班超回朝。
班超得以在生前返回洛阳,一个月后安然去世。
这篇奏疏不仅展现了班昭的文采,更体现了他对家国的深刻理解和真挚的兄妹之情。
大约在晚年,班昭完成了她最具争议也影响最深远的着作——
《女诫》。
这部原本为教导本家女性而写的私房书,意外地成为后世女教的圭臬。
关于《女诫》的写作动机,班昭在序言中自言:“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
她担忧家中即将出嫁的女儿们不懂妇礼,在婆家失礼而辱没门风。
此时班昭年事已高,疾病缠身,感念“吾今疾在沉滞,性命无常”,故写作此书,作为对家族女性的最后训诫。
其初衷,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大家族女性长辈,对后辈的伦理教诲和家族声誉的维护。
《女诫》共七篇,不足两千字,却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女性行为规范体系:
1.卑弱第一:开篇即定调,强调“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
将女性置于从属、卑微的地位。
2.夫妇第二:定义夫妻关系为“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但重点在“事夫”。
3.敬慎第三:主张“阴阳殊性,男女异行”,女性应以“敬顺”为道。
4.妇行第四:提出“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的“四德”标准。
5.专心第五:强调“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要求女性从一而终。
6.曲从第六:要求媳妇曲从公婆,“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
7.和叔妹第七:教导与丈夫的兄弟姐妹和睦相处。
《女诫》成书后,首先在班氏家族内部使用,随后被同郡马融认为“足为楷模”,在家中使用。
随着马融这位大儒的推广,逐渐流传开来。
到了明代,更被编入《女四书》(《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之首,成为古代女子教育的核心教材,影响中国及东亚社会近两千年。
?推崇者视其为“女子圣经”,认为它系统阐述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与修养,有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班昭本人也因此被尊为“女圣人”。
?批判者则认为它是压迫女性的理论工具,强化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限制了女性的发展与自由。
近代以来,尤其是新文化运动后,《女诫》更成为批判封建礼教的主要靶标。
客观而言,《女诫》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班昭生活在儒家礼教日益强化的东汉,她的思想不可能超越时代。
她以一位成功女性(受皇室尊敬的女学者、教师)的身份,书写了一套符合当时主流价值观的女性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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