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娶妻媚娘改唐史

关灯
护眼
第51章 科举改制议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外因素干扰。此乃衡才之‘尺’失之僵化,且易为人所乘也。”

    李瑾的分析,层层递进,直指科举制度本身的结构性缺陷,而非仅仅批判风气。这让包括萧瑀在内的许多大臣,都陷入了沉思。他们习惯了在现有框架内修修补补,却少有人如此系统地审视制度本身。

    “依你之见,当如何改制?” 李治追问,眼中兴趣更浓。

    “臣愚见,改制非为推翻旧制,而在补偏救弊、增途扩容、活尺选才。” 李瑾早有腹稿,从容道来,“可试行三策,相辅相成。”

    “第一策,分科取士,各尽其才。于现有进士、明经诸科之外,可增设数科。如明法科,专取通晓律令、能断狱讼之才;明算科,取·精通算术、天文、历法之才;明医科,取通晓医药、可任太医署或地方医官之才;乃至可设明工科(或称‘百工科’),取通晓水利、营造、器械、农具改良等实用技艺之才。诸科并立,由相应衙署(如刑部、司天监、太医署、将作监、司农寺等)参与拟定考试内容、评判标准。如此,则天下有一技之长者,皆可凭实学进身,朝廷亦可收揽各类专业人才,各尽其用。”

    增设专科!而且涉及律法、算学、医药、百工!这简直是石破天惊之议!殿中顿时响起一片低低的哗然。许多官员,尤其是清流文官,脸上露出不以为然甚至鄙夷之色。明法、明算、明医倒也罢了,自古有“技术官”传统,然“明工科”?将匠作之术与圣贤之学并列科考?成何体统!

    萧瑀冷哼一声:“李少监此言差矣!匠作之术,自有将作监选拔匠户充任。岂可登大雅之堂,与经义文章同列科举?此非淆乱**,褒渎圣学乎?”

    李瑾不慌不忙,向萧瑀一拱手:“萧相,管子有云:‘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 匠作,乃国家营造、军械、农具、舟车之本,关乎国计民生、强兵富民。昔日秦以耕战立国,汉以盐铁富邦,岂可轻言‘褒渎’?今朝廷设将作监、少府监、军器监等,统领百工,所制之物,上至宫室礼器,下至兵甲农具,何一事不关国体?然其匠官选拔,多出世袭或荐举,未必能得真才。若设专科,公开考试选拔,使通晓物理、善于创新之巧匠能人,得以凭实学入仕,督领匠作,改良工艺,其于强国利民,岂不胜于空谈文章者百倍?此非淆乱**,实乃正**,使名实相副也。”

    他引经据典,将“工”的地位提升到“国之石民”,又以强国利民为号召,一时竟让萧瑀难以直接反驳。

    “第二策,” 李瑾不给众人太多思考时间,继续道,“分级考核,注重实效。凡诸科考生,通过州府解试后,至京师,不唯进行一次省试。可增加‘实务策问’或‘现场演示’环节。如明法科,可设案例剖析;明算科,可解实际工程算题;明医科,可辨药材、述症候;明工科,可呈献改良器物图谱、或解说营造原理。省试通过者,再经殿试。殿试亦可不唯诗赋策论,陛下可亲询其专业见解、或观其应对。如此,层层筛选,更重其实学实能,非仅纸上文章。”

    “第三策,建立档案,长期观察。及第者授官后,其政绩、发明、著述,由吏部与相应衙署共同记录在档,作为日后升黜重要依据。甚至,可对未第而有专长、或于地方有卓著贡献(如改进农具、兴修水利有效)者,予以‘特科’荐举,由朝廷考核后录用,不使其才埋没。此乃‘活尺’,不以一试定终身,而以长久观其行。”

  &n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80小说网】 m.80xs.cc。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