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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江山一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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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华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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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分配,其他方面呢,还是只有原来的华襄禁婚、襄人任职七品以下、襄人不得出道?”

    李纯道:“这个朕也有想过,觉得可以再突出三个内容。一是朝廷制定华襄两族的产业政策,襄人不得从事华人独创的技术和产业。二是各郡科以下和各领官员、公职人员,虽由襄人担任,但必须由路、郡两级任免,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三是但凡有反叛朝廷、恶意伤害华人的襄人,将被判处死刑或流放。当然,这些都是初步设想,具体要根据以后的实际情况来出台。”

    程异说:“刚才陛下说的第一条,襄人不得从事华人独创的技术和产业,比较新奇,就是说凡是华人发明创造的技术和产业,襄人都不得参与吗,只能是华人来做,这里面有什么深意吗?”

    李纯道:“这一条是最重要的,虽然是华襄共治,但也是华襄有别,一些华人自己研究出来的技术和产业,没有理由无偿分享给他们,比如火车,蒸汽轮船、混凝土,还有新式的纺织、采矿等技术,肯定要掌握在华人自己手里,拿这个赚钱。”

    韦贯之说:“这就相当于让华人垄断这些新技术,襄人会不会有意见?”

    李纯道:“这个政策相当于在经济上分权,就算朝廷不规定,那些华人企业也不可能随意分享自己的核心技术。可以给襄人其他方面的权益,比如在一些常规产业享受一些特权和较低的税赋。那些襄人在夷人地区掌握基层政权以后,自然会想办法照顾自己的族人,这点不用我们操心。”

    崔群说:“第二条,襄人官员和公职人员必须由上级任免,服从上级命令,他们本应做到,似乎不必单列出来,第三条倒是很有意义,对反叛朝廷、恶意伤害华人的襄人进行严惩,给他们一个震慑。”

    李纯道:“朝廷把部分政治权益分给襄人,肯定是分给那些服从和配合朝廷的襄人,不是让他们搞世袭,各领的五人政务会成员,必须由路、郡任命,科级人员也必须由各郡任命,所以必须要强调这一条。第三条也是让他们有敬畏之心,朝廷给了他们这么多的权益,如果还敢有忤逆的行为,必须罪加一等。”

    元稹说:“刚才陛下说,计划让一些襄人都迁到夷人地区,是都要迁过去吗,襄人的产业怎么处理?”

    李纯道:“朝廷的对外征服没那么快,前期以鼓励为主,襄人根据个人意愿进行迁移,比如凡是愿意过去的襄人可以优先当官、授予公职、分配土地,再给一些商业特权,会有很多襄人过去寻求更好的生活。

    他们原来的房屋土地可以卖给汉人换成钱,总体来说对他们是有利的。当然,一下子那么多襄人要卖出房屋土地,价格一定会下跌,很多华人可以捡便宜,对华人也有利。

    到了最后,如果还有一些顽固的襄人,不肯迁出去,朝廷肯定要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国内的空间全部要腾出来给华人。”

    武元衡说:“世间之事,基本都是围绕一个利益,只要朝廷颁布一些鼓励襄人去新地区的有利措施,我觉得很多襄人会愿意去夷人地区,对于那些不识时务的襄人,就是要采取强制措施。”

    李纯道:“朕考虑的这个华襄共治分权的方案,总体有利于华人,也有利于襄人,也算是最大限度的调动襄人的积极性,中书省可以把这个方案进一步细化,过完年后,中书省就把这个方案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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